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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明达 通讯员 邓露丹 刘新宇
为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在人大附中深圳学校报告厅举行“民法典与青春同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体七年级师生130余人参与。
活动中,大鹏新区政法办组织普法教学经验丰富的律师结合青少年的接受程度和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精美有趣的课件带入,开启了学生们学法之旅。
讲课律师从西方法律的诞生以及宋朝民法雏形展开讲解,条分缕析、深入浅出地解释了“民法典是什么”“什么是平等主体”“民法典赋予我们的权利”三个大问题,简明清晰地解读《民法典》的法理精神和基础性地位。并以案例剖析、法理阐释、提问互动等形式,通过“小明买肉”日常生活具体小事为案例进行民事法律关系剖析,使同学们了解到民法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关系。
活动现场,律师耐心地鼓励和引导拉近了学生们与法律的距离,学生们积极踊跃举手发言,高涨的学法热情点燃了现场的学法氛围。一位同学现场分享了自己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独到见解,引得在场师生鼓掌喝彩。
“谢谢李萨律师的分享,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民法典知识,浅显易懂,真是受益匪浅”“李萨律师,我有个问题想和您请教”……讲座结束后,同学们拿起笔记本围着李律师,热烈讲述听课心得,意犹未尽提出各自问题期待律师的解答。
此次活动深受学生们喜爱,学校老师也表示希望能有更多的法治活动在青少年心中种下“法”的种子,帮助同学们培育法治信仰,学会用法律的视角看待和解决问题。接下来,大鹏新区政法办将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嘉乐
校对 | 朱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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